[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总结报告]日前,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理管理平台上,公布了2016第4季度黑臭水体态势分析报告及最新黑臭水体数据。资料显示,目前全国已认定黑臭水体总计数量为1915个,广东242条、安徽217条、湖南158条分别位列前三。
2015年8月28日,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》发布,为城市中极碍观瞻的黑臭水体治理定下工作目标:
2015年底前: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,公布黑臭水体名称、责任人及达标期限。
2017年底前: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,河岸无垃圾,无违法排污口;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。
2020年底前: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%以内。
2030年: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。
在今年2月,排查工作基本完结,全国295座地级及以上城市中,有77座城市没有发现黑臭水体;其余218座城市中,共排查出黑臭水体1861个。为深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,相关部门利用多种信息化手段。
从工作指南发布至今已一年有余。日前,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理管理平台上,公布了2016第4季度黑臭水体态势分析报告及最新黑臭水体数据。资料显示,目前全国已认定黑臭水体总计数量为1915个,广东242条、安徽217条、湖南158条分别位列前三。
而在这些黑臭水体中,多数水体处于“方案制定阶段”,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仅51个,占比约3%。